勞動保護》
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由有資質的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申報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進口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檢驗。
特種勞動防護服主要有阻燃防護服、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酸工作服3大類,嚴格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產品抽樣送檢,是獲取生產許可證的重要環節之一。在我們的日常檢驗中,經常出現因送檢樣品不符合要求或廠家提供的信息不足,延誤檢驗周期,甚至導致產品綜合判定不合格的情況。如:未按特種防護服的要求縫制成品服裝,服裝無商標,標志內容不全,成品服裝縫線、附件不配套,送檢樣品中無成品服裝等等。因此,規范勞動
防護服的送檢與檢測,使生產廠家獲知生產許可證取證產品檢驗的抽樣送檢要求以及檢驗的基本規范,才能保證抽樣與檢測的質量。
一、一般要求
抽樣送檢應按照全國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規定的抽樣原則進行。生產廠家除具備取證認可程序所要求的必要條件外,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1.生產廠家應熟悉以下標準,按標準的要求制作特種勞動
防護服,以保證產品符合標準。
GB8965-1998《阻燃
防護服》
GB12012-1989《防酸工作服》
GB12013-1989《防酸工作服性能試驗方法》
GB12014-1989《防靜電工作服》
GB13640-1991《勞動
防護服號型》
FZ/T8001-1994《男女單服裝》
如果生產廠家不了解相應的標準,只是購置了阻燃、防靜電或防酸服料,按一般工作服的要求縫制服裝,不能達到特種勞動
防護服的特殊性能要求,產品質量自然無法保證。
2.特種
防護服生產許可證檢測的抽樣工作一定要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并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抽樣人員完整地填寫《勞動防護產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復查換證(申請領證)抽樣登記表》,封樣后送檢。
3.生產廠家應與承擔檢測任務的檢測中心簽署《檢驗協議書》,對郵寄樣品送檢測的單位可電話索取協議書,雙方通過傳真或郵寄的方式簽署檢驗協議。
4.檢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包含了許多樣品的原始信息,為方便雙方的交流,避免信息缺失,可按照《
防護服樣品基本情況登記表》的內容詳細描述樣品的各項信息,通過傳真或E-mail,由生產廠家和檢測中心共同做好樣品的登記工作。
5.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制度,只針對勞動防護產品的成品,送檢產品應是成品服裝。生產廠家可按各類特種
防護服的檢驗細則要求,配送一定數量的服料、縫線,但送檢樣品中一定要有成品服裝。
6.各類特種
防護服的檢驗項目含強制檢驗項(A類)和普通檢驗項(B類)兩項。綜合判定原則為:
A類——只要有一項不合格,產品綜合判定即為不合格;
B類——有兩項不合格,產品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生產廠家必須注意的是:“標志”檢測項目為A類項,在特種勞動防護服的標準中,對“標志”的內容有明確的敘述,按照檢測細則要求,若其中任何一項內容與標準不符,則“標志”一項判定為不合格,從而送檢樣品也依據標準綜合判定為不合格。在本中心接受的送檢樣品中,很多廠家的“標志”項都不符合標準要求。生產廠家切記“標志”一定要符合各類特種勞動
防護服標準中規定的內容,一項都不能少,并按規定縫制為永久使用標志,不要因之造成產品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二、特殊要求
對每一類特種勞動
防護服,送檢樣品和檢測項目都有各自特殊的規范要求,生產廠家必須予以注意。
1.阻燃
防護服(GB8965-1998)
(1)樣品:服裝2套,服料1米,縫線不少于15克。并在樣品登記表內注明服料的單位面積重量(g/m2)和縫線的密度(CN/tex)。
服料與縫線一定要是縫制該成品
防護服的原材料,且顏色一定要匹配。有的廠家送檢的服裝、服料、縫線各不相干,甚至縫線樣品為非阻燃線。
(2)服裝的制作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
服裝的號型參照《勞動
防護服號型》(GB13640)選擇,主要部位的允差符合《男女單服裝》(FZ/T81007)。
對服裝的縫制,標準里有詳細、明確的要求,生產廠家一定要按標準規定的針距、工藝制作。我們在檢驗中發現,大多數廠家的針距密度都不合格。
(3)每件服裝上都應縫有永久專用標志,內容中不能缺少廠名、商標、號型、產品合格證4項,缺任何一項標志項即為不合格,從而導致產品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4)阻燃
防護服的A類、B類檢驗分別為:
A類:服料的阻燃性能、服料強力、標志,共3項。
B類:服料硬挺度、服料縮水率、縫線強力、縫線阻燃性能、服裝號型、服裝結構、服裝縫制加工、服裝外觀,共8項。
(5)全項檢測時間:6個工作日。
2.防酸工作服(GB12012-1989)
(1)樣品:
透氣型:服裝2套,服料5米。
不透氣型:服裝2套。
在樣品登記表內注明服料的單位面積重量(g/m2)
(2)對成品服裝要求使用防酸線和防酸的鈕扣、掛鉤、拉鏈等附件,生產廠家制作成品防酸服,一定要購買符合要求的防酸材料。
(3)成品服裝按防酸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檢驗報告將按檢驗的結果,注明防酸服的防酸等級。
(4)對服裝的防酸滲透性能,標準中要求用作檢驗的每一個點及其平均值都符合標準規定的值,因此對服料的處理(即防酸處理一定要均勻)和服裝的縫制要求很高,檢驗中此項不合格的也居多。尤其是縫線,生產廠家往往一味追求包縫的嚴密,接縫處服料有的厚達8~10層之多,致使縫制時不得不選用大號的縫紉針,結果針眼過大,試液順著針眼快速滲透,無法達到標準規定的酸滲透時間。
(5)每件服裝上都應縫有永久專用標志,內容中不能缺少制造廠名稱、商品或名稱、產品等級、生產日期4項,缺任何一項,標志項即為不合格,使產品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6)防酸工作服的A類、B類檢驗分別為:
①透氣型防酸工作服
A類:服裝的防酸滲透性能、服料的拒酸性能(拒酸效率指數)、服料的抗酸壓性能、服料耐酸性能(浸酸強力下降率)、服料強力、服裝的接縫強力、標準,共7項。
B類:服裝結構、服裝外觀要求,共2項。
②不透氣型防酸工作服
A類:服裝的防酸滲透性能、服料耐酸性能(浸酸強力下降率)、服料強力、服裝的接縫強力、標志,共5項。
B類:服裝結構、服裝外觀要求,共2項。
(7)全項檢測時間:7個工作日
3.防靜電工作服(GB12014-1989)
(1)樣品:服裝2套。在樣品登記表內注明服料的單位面積重量(g/m2)。
(2)結構設計中,對服裝的襯里以及鈕扣、拉鏈等有特別的要求,制作時一定要符合標準要求。
(3)服裝防靜電性能是指經一定洗滌處理后的防靜電性能,耐洗性分為以下二級:
A級 洗滌33小時
B級 洗滌16.5小時
不同耐洗級別
防護服,防靜電性能檢驗的收費標準不同,檢測報告的評判等級不同,在獲得的生產許可證上也會明確地標出允許生產的防靜電工作服的耐洗級別。
(4)每件服裝上都應縫有永久專用標志,內容中不能缺少生產廠名(或廠記)、產品名稱、商標、號型規格、等級、生產日期6項,缺任何一項,標志項即為不合格,產品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5)防靜電工作服的A類、B類檢驗分別為:
A類:服裝的防靜電性能、服料強力、標志,共3項。
B類:服裝接縫強力、服裝結構設計、服裝外觀要求,共3項。
(6)全項檢測時間:
A級:8個工作日
B級:6個工作日
各類
防護服所需樣品、檢測項目類型、標志內容、全項檢測時間見附表。
目前,申領特種勞動防護服生產許可證的廠家很多,在抽樣過程中應配合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按規范進行,保證送檢樣品與取證產品的同一性,送檢樣品各種信息的完備性,以免因一些小的疏忽,造成檢驗中的周折,從而延誤檢驗時間,或直接導致產品對標準的不符合性,影響換領特種勞動
防護服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