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也就是消防應急燈系統,它由各種不同功能的消防應急燈具組成,廣泛使用在民用住宅樓、醫院等各類民用和公共設施之中,是最常見也最不顯眼的消防器材。消防應急燈雖不顯眼,卻發揮著不小的作用。
消防應急燈系統的組成和作用:
①消防工作照明功能系統
由消防應急工作照明燈組成,為了火災事故情況下 為滅火及救援人員的工作而設置。一般設在發電配電房、消防泵房、消防中心、通訊中心等重要場所,其工作應急時間至少不低于90min。
②消防疏散照度功能系統
由消防應急疏散照明燈組成,是保障人員安全、迅速疏散提供必須的照度而設置。一般設于平面樓層中的大型寫字間、衛生間、公共走道及豎向樓梯間。其應急工作時間不低于90min,照度不低于0.51x,以確保人員有足夠時間及能看清路面迅速疏散。
③疏散標識功能系統
由消防應急標志燈及其它標志型式(例光致發光標志板)組成,目的是為人員安全、快速疏散提供明確的引導方向及途徑。標識系統一.般設于平面樓層中的公共走道及豎向樓梯中,其應急工作時間不低于90min,標志燈主標界面表面亮度不低于15cd/m2 (坎德拉/每平方米),以保證吸引人員的視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