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制粉系統爆炸
要堅持執行定期降低粉倉粉位制度和停爐前煤粉倉空倉制度。
根據煤種控制磨煤機的出口溫度,制粉系統停止運行后,對輸粉管道要充分進行抽粉;有條件的,停用時宜對煤粉倉實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護。
加強燃用煤種的煤質分析和配煤管理,燃用易自燃的煤種應及早通知運行人員,以便加強監視和巡查一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當發現粉倉內溫度異常升高或確認粉倉內有自燃現象時,應及時投入滅火系統,防止因自燃引起粉倉爆炸。
對制粉系統的滅火系統應定期檢查,加強維護。
根據粉倉的結構特點,應設置足夠的粉倉溫度測點和溫度報警裝置,并定期進行校驗。
設計制粉系統時,要盡量減少制粉系統的水平管段,煤粉倉要做到嚴密、內壁光滑、無積粉死角,抗爆能力應符合規程要求。
熱風道與制粉系統連接部位,以及排粉機出入口風箱的連接,應達到防爆規程規定的抗爆強度。
加強防爆門的檢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應有足夠的防爆面積和規定的強度。防爆門動作后噴出的火焰和高溫氣體,要改變排放方向或采取其他隔離措施。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損壞設備和燒損電纜。
防爆膜片要由有技術能力的廠家制造,且每批在出廠前要抽查,試驗其爆破壓力,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定期檢查倉壁內襯鋼板,嚴防襯板磨漏、夾層積粉自燃。每次大修煤粉倉應清倉,并檢查粉倉的嚴密性及有無死角,特別要注意倉頂板-大梁擱置部位有無積粉死角。
粉倉、絞龍的吸潮管應完好,管內通暢無阻,運行中粉倉要保持適當負壓。
輸粉機起動前應進行檢查有無自燃現象。
輸粉機使用后,應及時清理積粉,并定期檢查試驗。
制粉系統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積粉著火點,采取針對性措施消除積粉。必要時可改造管路。
煤粉倉外壁受冷風的吹襲,使倉內煤粉易于結塊影響流動者,其外壁應予保溫。
粉倉溫度表數量不夠的,宜適當補充,可考慮設溫度報警裝置,并定期校驗。
風扇磨鍋爐應采取措施防止給煤機斷煤,并在控制盤上設置斷煤信號。
粗粉分離器回粉管上的鎖氣器,要便于運行中觀察其動作情況,并能在斷煤時隨時關閉。
防止粉塵爆炸
消除制粉系統和輸煤系統附近的粉塵泄漏點,降低煤粉濃度。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時,應杜絕明火,防止煤塵爆炸。
煤粉倉、制粉系統和輸煤系統附近應有消防設施,并備有專用的滅火器材,消防系統水源應充足、水壓符合要求。消防滅火設施應保持完好,按期進行試驗(試驗時滅火劑不進入粉倉)。
煤粉倉投運前應做嚴密性試驗。凡基建投產時未做過嚴密性試驗的要補做漏風試驗,如發現有漏風、漏粉現象要及時消除。
粉塵爆炸火災的撲救措施
撲救粉塵爆炸事故的有效滅火劑是水,尤以霧狀水為佳。它既可以熄滅燃燒,又可濕潤未燃粉塵,驅散和消除懸浮粉塵,降低空氣濃度,但忌用直流噴射的水和泡沫,也不宜用有沖擊力的干粉、二氧化碳、1211滅火劑,防止沉積粉塵因受沖擊而懸浮引起二次爆炸。
對一些金屬粉塵(忌水物質)等,遇水反應,會使燃燒更劇烈,因此禁止用水撲救。可以用干沙、石灰等(不可沖擊);堆積的粉塵如面粉、棉麻粉等,明火熄滅后內部可能還陰燃,也因引起足夠重視;對于面積大、距離長的車間的粉塵火災,要注意采取有效的分割措施,防止火勢沿沉積粉塵蔓延或引發連鎖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