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有限作業空間內,一般溫度和熱度較高,導致作業人員體能消耗較大、易疲勞;易出汗,易發生觸電事故;有些塔、釜、槽、罐、爐膛、容器內留有酸、堿、毒、塵、煙等介質具有一定危險性,稍有疏忽就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而一旦發生事故,就難以施救。
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極大地增加了化工設備內檢修作業的危害性。為確保化工設備內作業人員的安全,國家制定了《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8959-88、化工行業標準《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HG23012-1999以及《液化石油氣移動式壓力空間檢修作業安全規程》HAB002-2001、入罐作業“八個必須”等有關規定,因此,化工設備內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程,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1.安全隔離
隔離就是將所要檢修的化工設備在作業之前和系統運行設備、管道進行可靠隔離,可以采取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但不能用水封或閥門等代替,防止閥門關閉不嚴或操作失誤而使易燃、易爆、有毒介質竄入檢修設備內,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2.切斷電源
磨煤機、攪拌機、造氣爐等運轉機械裝置設備內部檢修作業之前,必須將傳動皮帶卸下,或把起動機械的電機電源斷開,如取下保險絲、拉下電器閘刀,并上鎖使在檢修中的運轉設備不能啟動,并在電源處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3.取樣分析
化工設備內作業,必須預先辦理《進塔入罐作業許可證》,并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審批人員應到現場認真檢查,落實安全措施。對檢修的設備采取一系列工藝處理(如隔離、置換、中和、清洗、吹掃等),凡用惰性氣體(一般為氮氣)置換過的設備,入罐前必須用空氣置換出惰性氣體,然后進行取樣分析,對罐內空氣中的氧含量進行測定,符合安全標準,檢修人員才能入內。若在罐內進行動火作業時,除要求氧含量在18%~21%的范圍內外,罐內空氣中的可燃物含量必須符合動火規定。若罐內介質有毒,還應測定罐內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濃度,要低于其最高允許濃度。對涂漆、除垢、焊接等作業,作業過程中能產生易燃、有毒有害氣體,必須加強罐內通風換氣,并按時間要求取樣分析是否合格,這樣才能保障設備內防火、防爆和防中毒的要求,保證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
4.用電安全
作業所使用的照明、電動工具必須是安全電壓。在干燥的罐內安全電壓應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濕環境或密閉好的容器內,安全電壓應小于或等于12V。若有可燃性物質存在,還應符合防爆要求,電動工具有可靠接地,嚴防漏電現象發生。
5.個人防護
作業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對化工設備內的物質介質要了解,針對不同介質穿戴不同勞動防護用品。在特殊的情況下要戴防毒面具入罐,并嚴密監視罐內情況變化,規定在罐內的作業時間,進行交替作業,減少在罐內的停留時間。
6.現場監護
設備內檢修時,設備現場必須設兩人以上進行專門監護。監護人要熟習設備內介質的理化特性、毒性、中毒癥狀、火災和爆炸性,根據介質特性備有急救器材、防護用品;監護人所站位置能看清罐內作業人員作業情況;監護人除了向罐內遞送工具、材料外,不得從事其他工作,更不能擅離崗位。發現罐內有異常時,立即召集急救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凡進入罐內搶救的人員,必須根據現場情況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確保自身安全,絕不允許未采取任何個人防護措施而冒險入罐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