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手套、空氣呼吸器、保護聽力裝置、面罩及實驗外套等。
(1)防護服
實驗室中穿著實驗衣是最基本的需求,以避免遭受潑濺及污染。然而在離開實驗室時應脫下實驗衣,防止污染被帶到其它安全區域。倘若經費許可,可采用丟棄式,否則應確保洗衣工場之消毒功能,以免污染遭擴散。
(2)手套
工作中用到有腐蝕性的或有中等毒性的化學藥品時,應戴上橡膠或塑料手套。實驗后應脫掉手套并妥善處理,否則將污染門把、電梯按鈕及電話等公共用品。
(3)防護眼鏡實驗室中處理化學、生物危害物品及放射性同位素時,對眼睛的保護是有其需要的,一方面可以防止液體飛濺,一方面防止熏煙;對于操作各種能量大、有害的光線時,則須使用特殊眼罩來保護眼睛。
(3)呼吸防護具
市售呼吸防護具大致分為防塵口罩、濾毒罐式(canister)防護具及供氣式防護具等種類,必須視處理的危害物及當時作業環境來加以選用,單獨使用醫用口罩是無法防止所有化學性及生物性呼吸道危害物的;例如常見解剖、標本室中戴醫用口罩是無法阻絕吸入甲醛的。對濾毒罐的選用則應該參考其適用說明,倘若在高危害濃度或缺氧情況下則應選用供氣式防護具。
呼吸防護具不用時應存放于清潔衛生的環境中,定期進行檢查及保養工作,以確保足夠的數量及適用的狀態。
2.緊急沖洗裝置
實驗室經常會接觸腐蝕性、毒性、刺激性等化學物,身體接觸到這些危害物時若處置不當,往往釀成傷害。緊急沖洗裝置即成為第一線處理(first aid)之必備裝置之一。目前依沖洗范圍分眼(臉)專用及全身沖淋用,二者皆應考慮其沖洗效果及位置選擇;一般建議前者每分鐘出水量應至少 1.5公升(沖眼用)及11.4公升(沖臉用),且至少可出水15分鐘,放置點則應選擇人員10秒鐘內可到達或每100平方英呎工作面積配置一部。至于全身沖淋用者因沖洗范圍包含全身,所以每分鐘出水量應達 113.6公升以上,配置點則與前者考考慮因素相同。
有時為考慮移動方便性,可采用附一儲水桶的可搬動式的沖眼器,然而使用此沖眼器若不經常保養及換水,則存在容易滋生霉菌及細菌的問題。另外,現行實驗室亦可就地取材,于水槽邊準備一條可撓式水管,亦可充當簡單之沖洗裝置,其出水量亦應保持在每分鐘11.4公升;雖然如此,此種裝置仍存在無法沖洗大面積、僅能沖單眼及時效較差等缺點。總之,沖洗裝置應定期測試其功能,并教導人員正確的使用方法,在人員對該類設備有充份信心下,才能有效發揮其應有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