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防治職業病 責任重在企業預防
防治職業病重在企業落實,責任在于日常預防。企業需向職工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連續性地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并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演講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己,以便及時采取干預措施,維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后醫學隨訪以及應急健康檢查。
采用有效的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早期發現職業病、職業健康損害和職業禁忌證;跟蹤觀察職業病及職業健康損害的發生、發展規律及分布情況;評價職業健康損害與作業環境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及危害程度;識別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進行目標干預。改革生產工藝。對職業病患者及疑似職業病和有職業禁忌人員的處置與安置等;評價預防和干預措施的效果;為制定或修訂衛生政策和職業病防治對策服務。
不斷的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演講并向勞動者公布。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一個月對高毒作業場所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因素檢測;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