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靜電工作服的使用和注意事項
(1)凡是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及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可燃物的最小點燃能量在0.25mj 以下時,應穿用防靜電服。
(2)禁止在易燃易爆場所穿脫防靜電服。
(3)禁止在防靜電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屬物件。
(4)穿用防靜電服時,還應與防靜電鞋配套使用,同時地面也應是導電地板。
(5)防靜電服應保持清潔,保持防靜電性能,使用后用軟毛刷、軟布蘸中性洗滌劑刷洗,不可損傷服料纖維。
(6)穿用一段時間后,應對防靜電服進行檢驗,若防靜電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則不能再以防靜電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