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必須熟悉國家頒發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本職工作中重要內容來抓,決不允許生產干部以管生產為由,單純考慮產量而忽視安全管理工作。
二、必須認真搞好職工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做到“三懂”、“四會”。上崗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專業培訓,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救援方法,經過考核合格后,方能憑上崗證獨立上崗操作。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配備,并參加專門的培訓,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操作,并按規定參加定期年審。
五、健全安全生產指揮系統。各級生產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巡回檢查制和交接班制。指揮人員的職責要明確,指揮要正確有效,杜絕違章指揮和盲目指揮。生產工人要堅守崗位,精心操作,服從調度,聽從指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禁止脫崗、串崗、睡崗和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六、 必須嚴格執行生產廠區嚴禁吸煙的規定,禁止將煙火帶入生產區。生產廠區內不設吸煙室,加強對倉庫及生產車間的火源管理,嚴禁使用明火和不防爆的電、熱源。
七、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禁止超溫超壓,禁止超負荷運行。工藝指標不得擅自更改,更不能在系統上進行試驗性的操作。
八、生產中凡遇到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后報告。
九、生產設備、管道、建(構)筑物及一切設施,必須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并作好記錄,保證其可靠性、堅固性,不準帶病運行。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檢修、檢測、校驗等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在廠區行走時,要注意防止運轉設備、尖銳物、地溝和陰井傷人。禁止在下列場所逗留:
1、在運轉的起重設備下面;
2、有毒氣體、酸類管道、容器下面;
3、易發生碎片和粉塵的工作場所;
4、正在進行電、氣焊的工作場所;
5、 正在進行金屬物件探傷的附近。
十一、廠區內嚴禁安排住戶。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職工進入生產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
十二、凡有各種酸、堿等強腐蝕物料的崗位,應設有事故處理的水源和備有一定數量的急救藥物。
十三、為防止突然停電、停水、停氣而造成事故,各崗位應有緊急停車處理的具體措施和根據需要設事故電源。
十四、非自己負責的機械和物品,禁止亂動。
十五、要熟悉掌握預防中毒和事故狀態下急救方法,對防護器材和消防器材要做到懂性能、會使用,會保管。
十六、禁止在車間的操作現場堆放沾有溶劑的棉紗、破布、廢油等易燃物品。現場嚴禁烘烤衣物和食品。
十七、易燃或可燃液體浸過的工作服,嚴禁穿著到有明火作業的現場。
十八、對于規格性能不明的材料,禁止使用。不明重量的物件嚴禁起吊。
十九、廠內的各種用水,在未辨明前,禁止飲用或洗手。
二十、新車間、新設備投產前,新技術、新工藝使用前,必須制定工藝規程、操作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和其他有關制度,對投產的裝置應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防火規程、工業衛生和環境保護要求的不準試車。
二十一、設備、管道及閥門的漆色應符合《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油漆規程》的規定。
二十二、各級生產指揮人員,對安全生產負有領導的責任。在指揮生產的同時,切實關心、注意安全生產情況,特別要及時糾正違章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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