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單位安全員檢查工作時,發現個別女員工將企業統一配發的勞保服裝進行了重新裁剪--原來比較寬松的褲腿被裁窄,變成了“休閑褲”;本來統一顏色的服裝被貼上了貼花,變得花花綠綠。個別員工嫌勞保鞋太重、不美觀,干脆穿上自己購買的輕便鞋。對此,這位安全員當場責令這些不按規定穿勞保服裝的員工立即撤離生產崗位,并開出了處罰單。 勞保服是在工作和生產勞動中穿著的具有防護功能的服裝。勞保服裝不是時裝,其款式結構、色彩配置是圍繞安全和保護功能而進行設計的,這也正是勞保服區別時裝的特征。隨意改動式樣、顏色和大小,都會弱化勞保服勞動保護的功能,甚至由此而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因此,不嚴格執行勞保服穿戴標準和規定,不僅是對工作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 防止把勞保服當時裝,一要加強規范穿戴勞保服重要性的宣傳與教育,幫助廣大員工提高認識,從而增強規范穿戴勞保服的主動性;二要加強對勞保服穿戴情況的檢查與監督,通過嚴格管理,增強職工穿戴勞保服的自覺性;三要加大對勞動保護的經費保障力度,按規定、按標準及時配發勞保用品,確保勞動保護全覆蓋;四要注重對勞保用品的研發與改進,在確保勞動保護功能的前提下,盡量滿足人們對美觀與舒適的追求,不斷增強職工對勞保用品的認可度。 |